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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浪漫是离经叛道的爱  (第3/4页)
/br>    不管他在哪里,最後,都会x1引我的目光汇集。    他就是这样的存在,就算站在灯火繁华、喧嚣熙攘的天涯,也许是我蓦然回首了,视线绕过所有来来往往的行人,最後到达他,停留。    大概因为他浑身是光吧。    我想不出更合理的解释,喜欢本身就是ch11u0lU0的犯傻,是没有公式可循的定律,会在每一张合照中寻找他的身影,也会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他。    可能是因为正在寻找吧。    所以一眼望去只看得到他,即便未曾谋面,我也会寻找的。    我想到谷川俊太郎的诗中有这麽一段:    "我知道自己是谁    因此也知道你是谁    即使不知道名字    即使不知道你在哪里    我也会向着你逃逸"    一年後偶然看到这段文字,那时候的我,其实没有那麽坚定。    他的教室离我很远很远,连他,我都很少看到了。    我不知道这样的喜欢有没有意义,快要说服不了自己的心情,还可以称为喜欢吗?我不知道。    不可否认的是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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